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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日期
2023-12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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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產分割是什麼?分割方式有哪些?一篇認識遺產分割流程與細節

遺產分割怎進行?想知道親人過世後的遺產問題該怎麼辦、如何公平和諧地處理離世親人的財產?這篇文章將一次解答!以及其相關流程與注意事項。透過遺產分割,或許能夠幫助你與其他家人們更妥善解決遺產問題。

目錄

一、什麼是遺產分割?

「遺產分割」指的是遺產的共同繼承人「消滅遺產之公同共有關係」。意思就是繼承人們可以請求將所有遺產(包括動產與不動產)各別進行分配。而主要的遺產分割方式可分為遺囑分割、協議分割和裁判分割。 👉延伸閱讀:分割繼承與繼承有何不同?一篇搞懂如何辦理分割繼承!

先列爭議清單,再選協議或訴訟

先確認全部繼承人、遺產項目、債務及已知遺囑,再列出大家真正不同意的地方:是估價、誰取得房屋、補償金額,還是有人主張先前已受贈或有代墊款? 如果只有估價不同,可以討論共同選擇估價依據;若爭議涉及遺產範圍或繼承資格,就不能只用房價表解決。遺產分割原則上須整體考量,不能在未確認其他遺產與相關權利前,就認定只分眼前這間房一定足夠。

遺產房屋還在出租,分割前收到的租金怎麼處理?

父母過世後,房屋仍由房客承租,家人討論遺產分割時,除了房屋要分給誰,也要整理這段期間的租金。款項匯進某位家人的帳戶,並不足以判斷這筆錢最後應歸誰。

可按月份列出應收租金、實際收款、收款人與支出,並附上租約、匯款紀錄及收據。死亡前已積欠的租金,與死亡後持續出租收到的款項,應分開記錄,供協議或法院審理時確認。

討論遺產房屋租金時,應整理的資料
項目需要說明的內容
房屋與權利範圍出租的是哪間房屋?被繼承人原本擁有全部,還是只有部分持分?
租約與收款期間每月租金、租約起訖、調租或欠租情形,以及每筆款項屬於哪個月份。
實際收到的款項匯入哪個帳戶、由誰收取,有無房客先扣除費用的約定與紀錄。
提出扣除的支出費用用途、付款日期、實際付款人及憑證;有爭議的金額另外註明。

有收據,不代表所有支出都能直接從租金扣除。還要確認費用與出租房屋的關係、由誰付款,以及是否已經扣過。家人尚未同意的部分,應保留明細,不能由收租的人自行決定。

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重家繼訴字第66號判決(2026年3月27日)曾比對租約與帳戶紀錄,並審查主張扣還的費用是否由該人支出。這可作為整理證明的參考;租金如何分配、哪些支出可扣除,仍取決於各案的權利、約定與證據,不能直接照搬該案結果。

(一)遺囑指定分割

遺囑財產分配: 遺囑指定分割是指在被繼承人離世後,根據遺囑中指定的分割方式,將財產分配給繼承人。遺囑分割的目的是尊重被繼承人的意願,確保他們的財產在離世後按照特定方式進行分配。 民法 1164: 根據民法 1165 條第 1 項的規定,被繼承人可以在遺囑中明確規定遺產的分割方式,或者委託他人代為指定。然而,根據民法 1187 條,遺囑人的指定不得侵害繼承人的特留分(基於繼承者與被繼承人關係所擁有的最低繼承比例),以確保特定法定份額的合法權益。

(二)協議分割

協議分割是指在「所有共同繼承人」之間達成一致意見,將遺產進行分割的一種方式,也就是說,全部的繼承人都必須同意並簽署「遺產分割協議書」才能生效。 根據規定,所有繼承人必須同意協議分割,若排除了部分繼承人,該協議即被視為無效。一旦共同繼承人達成遺產分割協議,除非所有繼承人再次一致同意進行重新分割,否則不得再主張進行分割。 完成協議分割後,繼承人們並不會馬上擁有分割後資產的獨立所有權,而是獲得履行協議的請求權,代表他們有權按照協議要求進行遺產的分割。如果遺產中包含不動產,那麼便可以要求製作移轉物權的文件,並進行相應的所有權轉移登記。 根據民法 824 條,分割的方法有以下幾種: 1. 原物分配 將共有物直接分配給各共有人。但如果每個人都難以接受原物的分配,也可以只分配給其中一部分共有人。 2. 變賣共有物 如果原物分配有困難,可以將共有物變賣,然後將得到的價金分配給各共有人。或者將原物的一部分分配給各共有人,其餘部分變賣,再將價金分配。 3. 金錢補償 如果以原物分配,但有共有人未受分配或不能按份受分配,可以金錢補償之。 4. 部分維持共有 在分配原物時,如果為了共有人的利益或其他必要情形,可以保留共有物的一部分。

繼承房屋有人想保留有人想出售怎麼辦?補償與付款安排

繼承房屋有人想保留有人想出售怎麼辦? 這種方案須同時處理房屋估值、補償金額、付款期限及產權登記的先後。取得房屋的人若要靠貸款支付補償,也應先確認核貸條件與資金缺口,不要在未確認資金前先承諾短期付清。 協議可討論分期、擔保及未依約付款時的處理,但具體效力應經專業核對。把補償安排寫清楚,比單寫「由長子取得房屋,其餘補償」更能避免第二次爭議。

(三)裁判分割(訴訟)

當共同繼承人無法就遺產的分割方式達成協議,法院可以根據任何一位繼承人的請求,透過判決的方式來進行遺產的分割。 「不能協議」可能包括協議無法成立,或者協議雖成立但無法執行。前者可能是因為共有人對於分割方式意見不一致,而後者可能是因為繼承人中有人行蹤不明、身體嚴重不適,或者有共同繼承人佔有遺產而拒絕其他人的分割請求。 在裁判分割的方法上,通常以原物分割為主,意即將共有物直接分配給各共有人。但如果原物分割難以實現或者顯有困難,則可考慮以變價分割,將共有物變賣,並將所得價金分配給各共有人。 👉延伸閱讀:

二、遺產分割協議書是什麼?怎麼寫?

遺產分割協議書是什麼?怎麼寫?

(一)什麼是遺產分割協議書?

如果被繼承人未立遺囑,所有繼承人決定進行「協議分割」遺產的話,就會需要簽署遺產分割協議書,以表對遺產分配的共識。在完成協議後,共同簽訂「遺產分割協議書」,並向地政事務所辦理遺產分割協議。

(二)遺產分割協議書怎麼寫?

為了避免日後的糾紛以及疑慮,在寫遺產分割協議書時,一定要將所有內容詳細記錄清楚,例如:遺產要分配給哪幾位繼承人、遺產分配具體的數量 / 內容、繼承人的簽名以及聯絡方式等。 尤其在不動產分割的情況下,必須詳細列出位置、權利範圍等資訊,避免造成土地分割不清。遺產分割協議書的內容通常包含:土地標示、建物標示、動產、立協書人等資訊。 若不確定遺產分割協議書怎麼寫,網路上有許多政府、地政事務所提供的遺產分割協議書填寫範例可以下載,但如果擔心寫得不夠詳細,也可以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,以保障撰寫的內容完整。 如果繼承人中有人要拋棄繼承,要記得在遺產分割協議書中附上「繼承權拋棄書」,供繼承登記時確認。

(三)遺產分割協議書何時生效?

若遺產的繼承人有兩位(含)以上,繼承人們便會「共同」擁有遺產。若要分割遺產,則需要「全體」繼承人達成協議,才能使遺產分割協議書生效。 另外,有些人也許怕麻煩,因此在親人離世前就已寫好遺產分割協議書,但由於親人尚未離世,因此尚未有「遺產」。所以遺產分割協議書必須要在親人離世後撰寫才生效!

(四)遺產分割協議書需要公證嗎?

公證可協助確認文件與約定,但不是任何分割協議經公證後,所有內容都能直接強制執行。是否具執行力,須看給付內容、法定範圍及是否載明應逕受強制執行等條件。

三、分割繼承登記需要哪些文件?

所有繼承人協議分割遺產後,則需要辦理分割繼承登記,需要準備的文件如下:
  1. 土地登記申請書
  2. 登記清冊
  3. 遺產分割流程: 遺產分割協議書正、副本各一份(正本須按協議成立時不動產權利價值總額千分之1貼用印花稅票)
  4. 戶籍謄本(被繼承人除戶謄本及全部繼承人現戶謄本),如登記機關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,免檢附
  5. 繼承系統表一份
  6. 遺產稅繳(免)納證明書影本一份(正本應經所轄稅捐分處查註「查無欠繳地價稅費」、「查無欠繳房屋稅費」戳記後影印)
  7. 印鑑證明(須檢附被繼承人死亡日前 1 年以後核發之印鑑證明,所有繼承人各一份),但全體繼承人持身分證至地政事務所由指定人員核符身分,或使用土地登記線上聲明措施,或遺產分割協議書經公證、認證或由地政士簽證者,得免附
  8. 土地、建物所有權狀、他項權利證明書(書狀遺失未能檢附時,得檢附切結書辦理)
  9. 如有繼承人拋棄繼承權者,另需檢附法院准予備查之證明文件
  10. 其他依法令規定應附文件
(資料來源:內政部全球資訊網) 👉延伸閱讀:

四、遺產分割訴訟

遺產分割訴訟

遺產分割調解、裁判與所需時間

協議談不成時,遺產分割爭議須依家事事件程序處理,不能只因某方表示不想調解,就在文章中保證可省略相關程序。所需時間與費用取決於繼承人人數、送達、財產爭議、估價及審理情況,應分項估算。 能事先做的,是把繼承人聯絡資料、遺產清單、爭議項目與各方提出的分配方案整理齊全,按法院要求補件並保留聯繫紀錄。若委任律師,先確認由誰準備估價、繼承及付款資料;減少重複補件比單純要求跳過調解更實際。

(三)遺產分割訴訟流程

1. 提起訴訟

由一名繼承人向法院提起訴訟,需在書狀中明確載明請求權基礎,並具體說明欲進行的遺產分割方式。

2. 繳納裁判費用

提起訴訟的當事人需按照法定規定向法院繳納相應的裁判費用,以進入後續程序。

3. 法院安排調解程序

法院可能會安排調解程序,試圖在法庭訴訟之前通過調解解決糾紛,使雙方達成協議。

4. 調解程序

當事人在法庭的調解程序中討論分割事宜,如果達成協議,可以結束訴訟程序。

5. 言詞辯論程序

如果調解未能達成協議,訴訟將進入言詞辯論程序。雙方將陳述各自立場,提出證據,法庭審理並進行相應的程序。

6. 法院判決

法院最終將根據所陳述的事實和法律,做出判決,確定遺產分割的方式及份額。

7. 上訴程序

若一方對法院的判決不滿意,可以提起上訴,將案件提交給上級法院進行再審查。

(四)遺產分割訴訟費用可能有哪些?

遺產分割訴訟的費用包括多個方面,且具體費用可能會因案件的複雜性、訴訟過程中的爭議程度以及法院地區的不同而有所不同。

1. 裁判費

通常在請求法院作出判決之前,原告須先支付一筆裁判費給法院。待遺產分割訴訟結束後,裁判費用將根據原告和被告雙方的遺產分配比例進行計算。

2. 訴訟律師費用

委託律師處理遺產分割訴訟,則需支付律師的服務費。律師費用可能根據律師的專業水平、訴訟的複雜性以及所在地區而有所不同。

3. 文件和訴訟程序費用

包括起草法律文件、提交法院文件、律師與法庭溝通所需的文件,以及訴訟程序中可能涉及的其他費用。

4. 調解費用

如果當事人選擇參與調解程序,可能需要支付相應的調解費用。

5. 上訴費用

如果一方對法院判決不滿意,提起上訴會產生相應的上訴費用。

(五)判決分割確定後,不動產和存款怎麼各自領取?

不動產:法院判決確定的登記,可以由權利人單獨向地政事務所申請,不需要其他繼承人一起出面,申請時檢附判決書及判決確定證明書。 存款:持判決書、判決確定證明書,以及遺產稅繳清證明(或免稅證明、同意移轉證明書)向銀行辦理,依判決的分配方式領取。遺產稅未繳清前,原則上不能分割遺產;各銀行要求的文件不同,建議先洽詢。 依據:土地登記規則第27條第4款、遺產及贈與稅法第8條。 👉延伸閱讀:

五、遺產分割常見問題

遺產分割常見問題

(一)遺產稅需要先繳嗎?

協商分配、申報繳稅與辦理物權移轉是不同程序。家人可以先討論分割方案;實際移轉登記仍須依法備妥繳清、免稅或其他可供移轉的稅務證明,不能把繳清前一概不能協商分割。

(二)完成遺產分割後,後續如何處理?

不論是遺囑、協議分割,還是訴訟分割,接下來的處理程序都需要由當事人自己負責。因此,在訴訟案件結束後,當事人將需要主動尋找專業人士,如土地代書或地政士(代書),協助處理遺產分割的後續事宜。

常見問題

遺產分割有人一直不簽,其他人就沒辦法嗎?

協議分割無法成立時,可以評估家事調解及裁判分割等途徑;先確認全部繼承人及遺產範圍。

分割協議公證後一定能直接執行嗎?

不一定。須看約定內容、法定執行範圍及公證書記載,不能概括保證所有條款都可直接執行。
協議文件詳見分割繼承協議書;登記準備詳見繼承登記文件。涉及遺囑分配時,也應核對特留分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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